【評論主題】12 甲繳交新臺幣(下同)2 萬元之團費,參加乙旅行社舉辦之日本東京 4 日之半自助旅遊團。乙安排團進團出之來回機票旅程,並提供抵達東京第一 天之交通接駁與四星級膳宿,以及返國前至某特約商店之購物行程
【評論內容】第514-4 條 (第三人參加旅遊)I 旅遊開始前,旅客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II 第三人依前項規定為旅客時,如因而增加費用,旅遊營業人得請求其給付。如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請求退還。
【評論主題】12 甲繳交新臺幣(下同)2 萬元之團費,參加乙旅行社舉辦之日本東京 4 日之半自助旅遊團。乙安排團進團出之來回機票旅程,並提供抵達東京第一 天之交通接駁與四星級膳宿,以及返國前至某特約商店之購物行程
【評論內容】第514-4 條 (第三人參加旅遊)I 旅遊開始前,旅客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II 第三人依前項規定為旅客時,如因而增加費用,旅遊營業人得請求其給付。如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請求退還。
【評論主題】16.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其契約之約定事項如違反民法第 247 條之 1 規定時,該部分效力如何?(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評論內容】第247-1 條 (附合契約)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評論主題】16.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其契約之約定事項如違反民法第 247 條之 1 規定時,該部分效力如何?(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評論內容】第247-1 條 (附合契約)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