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4. 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依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之門檻金額為何?(A)新臺幣10萬元以上 (B)公告金額以上 (C)查核金額以上 (D)不論金額大小皆
【評論內容】
政府採購法§76
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前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依其屬中央機關或地方機關辦理之採購,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地方政府未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者,得委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廠商誤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外之機關申訴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申訴之日。第二項收受申訴書之機關應於收受之次日起三日內將申訴書移送於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並通知申訴廠商。爭議屬第三十一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者,不受第一項公告金額以上之限制。【評論主題】30. 依採購法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特定資格證明文件?(A)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B)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C)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
【評論內容】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基本資格
§3(與招標標的有關)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A)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4(與履約能力有關)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5特定資格(特殊or巨額採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C)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B)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具有相當設備者。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者。(D)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評論主題】26.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其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下列何者非屬得適用之採購方式?(A)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B)統包(C)公開招標 (D)限制性招標並經公開評選
【評論內容】
政府採購法§7
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
政府採購法§24
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
資訊服務屬勞務採購,不得採統包辦理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