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彩虹鴨】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學務處 35 人選伴手禮,選香腸的有 20 人,選臘肉的有 25 人,兩者都選的有 15 人。請問兩者都不選的有幾人? (A)0 人 (B)3 人 (C)5 人 (D)10 人

【評論內容】

兩者都選的有15人

表示只選香腸的有20 - 15 = 5人

只選臘腸的有25 - 15 = 10人

所以兩個都不選的有35 - 15(兩者都選) - 5(只選香腸) - 10(只選臘腸) = 5人

【評論主題】30. 依大眾捷運法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由民間投資建設者,申請人申請投資捷運建設計畫時,其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多少元,並應為總工程經費百分之十以上? (A)五億元(B)十億元 (C)二十億元

【評論內容】

大眾捷運法

第 13 條 大眾捷運系統之建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同意後,得由地方主管機關辦理。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為建設大眾捷運系統,得設立工程建設機構,依前條核定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網計畫,負責設計、施工。前項大眾捷運系統之建設,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得委任、委託其他機關辦理或甄選民間機構投資建設,並擔任工程建設機構。大眾捷運系統由民間投資建設者,申請人申請投資捷運建設計畫時,其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十億元,並應為總工程經費百分之十以上。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者,應於六個月內完成最低實收資本額為總工程經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民間機構在籌辦、興建及營運時期,其自有資金之最低比率,均應維持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中央主管機關為整合各捷運系統建設之經驗,應蒐集各該路網之建設合約、土地取得、拆遷補償、管線遷移及涉外民事仲裁事件等有關資料,主動提供各該工程建設機構參考使用。

【評論主題】10. 大眾捷運系統非因營運機構過失發生行車及其他事故致非旅客被害人死亡之卹金或醫療補助費金額為? (A)新台幣 100 萬元 (B)新台幣 50 萬元 (C)新台幣 40 萬元 (D) 新台幣 10

【評論內容】

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及其他事故卹金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 2 條 大眾捷運系統非因營運機構過失發生行車及其他事故致非旅客被害人 (以下簡稱被害人) 死亡、傷害之卹金或醫療補助費發給,依本辦法之規定。

第 3 條 前條卹金或醫療補助費之發給金額如左:一、死亡者,新台幣四十萬元。二、傷害者,依實際發生之必要醫療支出費用為準,其最高金額,重傷者為新台幣三十萬元,非重傷者為新台幣二十萬元。前項事故之發生,係由於被害人之過失所致者,得酌給卹金或醫療補助費,其最高金額新台幣三萬元;如係出於被害人之故意行為者,不予給付。

【評論主題】3.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發生一般行車事故應每隔多久彙報? (A)每日 (B)每月 (C)每季(D)每年

【評論內容】

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

第13條

大眾捷運系統發生左列行車上或非行車上之重大事故時,除需採取緊急救難措施,迅速恢復通車外,應立即通知地方及中央主管機關,並隨時將經過及處理情形報請查核,事後並應填具事故報告表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一、列車衝撞。二、列車傾覆。三、停止運轉一小時以上。四、人員死亡。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前項以外之一般行車事故發生時,應按月填具事故月報表,於次月十五日前報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