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9. 下列何者非行政執行處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事由? (A)義務人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B)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 (C)義務人因涉犯罪行為接受刑事偵查當中 (D)義務人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
【評論內容】樓上的K大,應該是17條的6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