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彥丞】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9.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一行為,其同時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或觸犯刑事法律者,應如何處理?(A)其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應優先適用刑事法律(B)如已依刑事法律處罰者,不得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評論內容】

我認為(D)選項解釋也稍嫌不足

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

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

也就是說,今天被處罰人被處以罰鍰,代表他未受到拘留之處罰,以原則來看(D)選項是沒有問題的但社維法中有一條例外,在處拘留的時候,同時也可以處罰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有關媒合性交易之規定: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剛好有可以同時拘留罰鍰併處的條款,產生行法罰法的例外。

【評論主題】23 依警察法第 3 條制定之警察官規與教育制度的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初任各官等警察官,均應呈請總統任官(B)警察官之任用應經警察教育機關畢業或訓練合格。所指訓練,包含晉升警正官等訓練班

【評論內容】

(D)錯的點並不是研究所研究班是屬於深造教育 且在職全時生是不繳納學雜費的(D)是錯在2年制技術系(二技)無提供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