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andudutanxix】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 下列對於股東會通知期間,其敘述何者正確?(A)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常會,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B)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臨時會,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C)非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常會,應於四十五日前通

【評論內容】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于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或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由證券主管機關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4. 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公積與法定盈餘公積,其用於填補虧損之方式為何?(A)應先使用資本公積,不足時使用法定盈餘公積(B)應先使用法定盈餘公積,不足時使用資本公積(C)應視虧損數額,由法定盈餘公積與資

【評論內容】△公積之使用除特別盈餘公積應按指定用途外以彌補虧損為優先一、公司之虧損依照公司法第239條第1項規定得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彌補之,但以資本公積撥充仍應受同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至於可否以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之,應視提列時所指定之用途而定。二、公司無盈餘時,非有公司法第232條第2項但書規定情形,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其發行特別股雖屬累積優先性質亦同,又公積之使用除特別盈餘公積應按指定用途外,應以彌補虧損為優先。(經濟部61年3月22日商07960號)

【評論主題】6.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得在國內對下列何者進行境外基金之私募? 甲.銀行業;乙.票券業;丙.信託業;丁.保險業(A)僅丙、丁 (B)僅甲、乙、丙 (C)僅甲、丁 (D)甲、乙、丙、丁皆可

【評論內容】

境外基金機構得在國內對下列對象進行境外基金之私募:

一、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控股公司或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法人或機構。

选D

【評論主題】33. 必勝公司在無負債的狀況下,其稅前總資產報酬率為 17%。若不考慮稅負,且該公司負債與權益比率為0.3,利率為 7%,則其權益報酬率為何?(A)21% (B)16.5% (C)17.25% (D

【評論內容】

D/E=0.3 ;E=10, A=13,D=3

ROA = (NI+I)/ A

0.17 = (NI+3*0.07) /13

NI = 2

ROE = NI / E = 2 / 10 = 0.2 = 20%

【評論主題】22. RSI 指標之最小值應是:(A)0 (B)-1 (C)1 (D)0.5

【評論內容】

http://www.cmoney.tw/learn/course/technicals/topic/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