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活力】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9.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相關福利給付標準,下列何者錯誤?(A)緊急生活扶助者,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點五倍核發(B)子女生活津貼之核發標準,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

【評論內容】

(A)補充:應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B)符合第四條規定,並有十五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得申請子女生活津貼。

子女生活津貼之核發標準,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一次。初次申請子女生活津貼者,得隨時提出。但有延長補助情形者,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兩個月提出。

(D)補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律師費用收據正本及訴訟或判決書影本各一份,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