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ish】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贈與附有負擔者,且負擔內容係向贈與人以外之人為給付,由受贈人負擔部分得自贈與額中扣除 (B)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其資金視同贈與 (C

【評論內容】附有負擔之贈與,若負擔內容係向贈與人以外之人為給付,係間接贈與,由受贈人負擔的部分不得扣除(遺細18 I)ex: 甲贈與 100 元給乙,甲為贈與人、乙為受贈人,但甲向乙約定其中有 50 元要給丙,則乙負擔的這 50 元不能從贈與總額中扣除

 

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其不動產視同贈與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視同贈與(遺 5)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 擬制遺產!!(遺 15)配偶民法1138條及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或前述之代位繼承者)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

【評論主題】11. 附圖為某地等高線圖。圖上 PQ 線段所繪製的剖面圖較符合下列哪個圖形? (A) (B) (C) (D)

【評論內容】由P到Q點,沿途經過各個等高線的高度為:35...

【評論主題】13 政府的政策目標若是極大化本國的所得,對國內企業的海外投資所得應如何課稅?(A)海外所得須合併報稅,但在海外已繳的所得稅,不准扣除或稅額扣抵 (B)給予海外所得免稅 (C)海外所得須合併報稅,但在

【評論內容】重點在極大化「所得」(C) 針對稅額扣抵的話,因為稅額已經是所得淨額乘上稅率了,所以不會影響到前面的所得(D) 對國外已繳所得稅扣除,雖然對公司的稅負來說,沒有比稅額扣抵來的好,但是會影響「所得」(政府的目標)

【評論主題】4 假設一個兩期消費選擇的終身模型且代表性家計單位在第1期沒有繼承任何財產、第2期沒有留下任何財產,且兩期各有固定的勞動所得,若政府課徵相同稅率的勞動所得稅或消費稅,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相較於

【評論內容】

(自己筆記用,順便分享給大家,有錯歡迎討論)key word:勞動所得課稅1. 對勞動所得課稅,且兩期都各有固定勞動所得,代表不會影響兩期消費和儲蓄之間的選擇-->只有所得效果(同比例下降)沒有替代效果   (如果是對利息所得課稅,才會影響兩期之間消費和儲蓄的選擇)2. 對消費課稅,也不會影響兩期之間消費的相對價格,所以也不影響兩期消費和儲蓄之間的選擇-->只有所得效果(同比例下降)沒有替代效果3. 題目說勞動所得和消費稅稅率一樣-->兩者對代表性家計單位影響一樣(同場加映:對勞動所得課稅和對消費課稅在一般情況下都會對休閒和工作誘因造成影響,但此題休閒不在討論範圍內,所以不用理他)

【評論主題】16 假設商品需求間的交叉價格彈性為零,則依據租稅中立原則,對這些商品宜採:(A). 單一稅率(B). 與商品需求的自身價格彈性成反比的複式稅率(C). 與商品需求的自身價格彈性成正比的複式稅率(D)

【評論內容】解題關鍵在於「租稅中立原則」,表示是在最佳理論(first best)下討論的效率,因此應該要對所有貨品課徵單一稅率,使之不改變貨品間的相對價格。題目出現「商品間的需求交叉彈性為零」是陷阱,會誤導你想到商品間互相獨立,進而選擇反彈性需求法則;但反彈性需求法則是在「次佳理論(second best)」下討論的,表示無法對某些財貨課稅(例如休閒),因此課稅一定會造成扭曲,為了極小化超額負擔(Excess burden),所以只好在財貨間獨立的時候,依照財貨間的彈性大小訂定稅率(彈性大小與稅率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