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贈與附有負擔者,且負擔內容係向贈與人以外之人為給付,由受贈人負擔部分得自贈與額中扣除
(B)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其資金視同贈與
(C)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為二人以上時,若納稅義務人中有一人出面申報,視同全體已申報
(D)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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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黃娟娟】評論

(A)贈與附有負擔的話,由受贈人負擔部分,...

已上榜】評論

(A)選項,舉例:A贈與一筆土地給A的兒子,該土地有500萬負債,若A的兒子承擔這500萬,則這500萬可以從A的贈與總額中扣除A贈與一筆土地給A的兒子,若A欠B的金額為500萬,若A的兒子承擔這500萬,則這500萬不可以從A的贈與總額中扣除

fish】評論

附有負擔之贈與,若負擔內容係向贈與人以外之人為給付,係間接贈與,由受贈人負擔的部分不得扣除(遺細18 I)ex: 甲贈與 100 元給乙,甲為贈與人、乙為受贈人,但甲向乙約定其中有 50 元要給丙,則乙負擔的這 50 元不能從贈與總額中扣除 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其不動產視同贈與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視同贈與(遺 5)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 擬制遺產!!(遺 15)配偶民法1138條及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或前述之代位繼承者)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