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en__】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 由主管稽徵機關指定使用人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時,下列何種情況之代繳地價稅,不得用以抵付使用期間應付之地租或向納稅義務人求償? (A)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者 (B)權屬不明者 (C)無人管理者 (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第四條

第一項 土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或田賦:

【評論主題】24 假設甲售予乙土地一塊,買進時之現值為 200 萬元,市價 500 萬元,賣出時之現值為 350 萬元,市價 700 萬元(物價指數調整為 120%) ,累進起點地價為 100 萬元,且均按公告現

【評論內容】累進起點地價100萬是計算地價稅,故土增稅為350萬-200萬×1.2=110萬110萬⟨200萬×1.2110萬×20%=22萬(有誤歡迎指教)

【評論主題】24 由主管稽徵機關指定使用人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時,下列何種情況之代繳地價稅,不得用以抵付使用期間應付之地租或向納稅義務人求償? (A)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者 (B)權屬不明者 (C)無人管理者 (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第四條

第一項 土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或田賦:

【評論主題】24 假設甲售予乙土地一塊,買進時之現值為 200 萬元,市價 500 萬元,賣出時之現值為 350 萬元,市價 700 萬元(物價指數調整為 120%) ,累進起點地價為 100 萬元,且均按公告現

【評論內容】累進起點地價100萬是計算地價稅,故土增稅為350萬-200萬×1.2=110萬110萬⟨200萬×1.2110萬×20%=22萬(有誤歡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