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這次就要上榜】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8.鄭和七次下「西洋」的事蹟,曾被寫為《1421:中國發現世界》一書。就你對明代歷史的了解,下列對鄭和與其事蹟的敘述,何者正確? (A)鄭和下「西洋」的西洋,指的是橫越整個太平洋 (B)鄭和的船隊最

【評論內容】

(A)西洋的西是泛稱番邦外地,指的是向南海、印度洋

(C)明成祖朱棣

(D)明初軍事實力是超過北方蒙古人的,不需要也不會從海上尋求盟友

【評論主題】17. ( )鄭和七次下「西洋」的事蹟,曾被寫為《1421:中國發現世界》一書。就你對明代歷史的了解,下列對鄭和與其事蹟的敘述,何者正確? (A)鄭和下「西洋」的西洋,指的是橫越整個太平洋 (B)鄭和

【評論內容】

(A)西洋的西是泛稱番邦外地,指的是向南海、印度洋

(C)明成祖朱棣

(D)明初軍事實力是超過北方蒙古人的,不需要也不會從海上尋求盟友

【評論主題】43 依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規定,基金由雇主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按月提繳多少比率?(A)百分之二.五 (B)千分之三.五 (C)萬分之二.五 (D)萬分之三.五

【評論內容】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 3 條

本基金由雇主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按月提繳。

【評論主題】30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43 條,有關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之規定事項,下列何者錯誤?(A)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裁決事件,應組成裁決委員會(B)裁決委員會應秉持公正立場,獨立行

【評論內容】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43 條

1.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裁決事件,應組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A)

2. 裁決委員會應秉持公正立場,獨立行使職權。(B)

3. 裁決委員會置裁決委員七人至十五人,均為兼職,其中一人至三人為常務裁決委員,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熟悉勞工法令、勞資關係事務之專業人士任之,任期二年,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裁決委員。

4. 中央主管機關應調派專任人員或聘用專業人員,承主任裁決委員之命,協助辦理裁決案件之程序審查、爭點整理及資料蒐集等事務。具專業證照執業資格者,經聘用之期間,計入其專業執業年資。(D)

5. 裁決委員會之組成、裁決委員之資格條件、遴聘方式、裁決委員會相關處理程序、前項人員之調派或遴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17 依勞動檢查法,有關申訴人之權益,不包含下列那一項?(A)勞動檢查機構必須保持秘密,不得洩漏勞工申訴人身分(B)事業單位不得對勞工申訴人終止勞動契約(C)受理勞工申訴後,應儘速派勞動檢查員實施檢查

【評論內容】

第 33 條

1. 勞動檢查機構於受理勞工申訴後,應儘速就其申訴內容派勞動檢查員實施檢查,並應於十四日內將檢查結果通知申訴人。(C)

2. 勞工向工會申訴之案件,由工會依申訴內容查證後,提出書面改善建議送事業單位,並副知申訴人及勞動檢查機構。

3. 事業單位拒絕前項之改善建議時,工會得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實施檢查。

4. 事業單位不得對勞工申訴人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勞工之處分。(B)

5. 勞動檢查機構受理勞工申訴必須保持秘密,不得洩漏勞工申訴人身分。(A)

【評論主題】15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辦理下列那一事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A)職業病醫院之籌辦 (B)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重建(C)支付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所需費用 (D)訴訟期間生活津

【評論內容】

第 10 條

1. 為加強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之重建,事業單位、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辦理下列事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

一、職業災害之研究。

二、職業疾病之防治。

三、職業疾病醫師及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

四、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與管理制度之建立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

五、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及宣導。

六、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重建。(B)

七、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輔導評量。

八、其他與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重建有關之事項。

2. 前項補助之條件、標準與申請程序及核發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14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非有下列何種情況,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A)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B)改組或轉讓(C)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 1 個月以上

【評論內容】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 23 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

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評論主題】6 依勞動部組織法,下列何者不是勞動部之次級機關?(A)勞動力發展署 (B)勞工保險局 (C)勞動裁決委員會 (D)職業安全衛生署

【評論內容】

勞動部組織法 第 5 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一、勞工保險局:執行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積欠工資墊償及勞工退休金收支等事項。(B)

二、勞動力發展署:執行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技能競賽與跨國勞動力聘僱許可及管理等勞動力發展運用相關事項,及統籌相關政策之規劃。(A)

三、勞動基金運用局:統籌管理本部各類基金運用等事項。

四、職業安全衛生署:統籌政策規劃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工健康、職業病防治、職業災害勞工保護、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條件檢查及監督等事項。(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