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樊沁】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會議成員?(A)審計部部長(B)行政院副院長(C)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D)交通部部長

【評論內容】憲法    第 58 條I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II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