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奇蹟】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4 下列關於民法規定自己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A)經本人許諾,得自己代理 (B)專為履行債務,得自己代理 (C)自己代理即雙方代理 (D)原則上禁止自己代理

【評論內容】本文一般來說,提到「代理」,多數人會直接聯想到代理商,而覺得與自己無關,但其實代理經常發生在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中,只是沒有察覺。舉例來說,有一天,業務員拿著某大公司名片,要來與您簽署經銷合約,你敢簽署嗎?以上情境牽涉到代理行為是否成立,也是最容易發生法律糾紛之處,所以不可不慎,接下來就讓我帶你一步步認識代理。代理行為,注重以誰的名義進行生活中為了各種需要,我們需要有代理人。代理發生的原因,一般是基於一定的契約而發生,例如公司僱用員工,代表公司與你討論合約簽署事宜,而這也就是所謂的意定代理。原則上,代理依民法第103條[1]規定,代理人必須告知交易相對人是受誰委託,並以委託者的名義簽約,稱之為「顯名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