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 甲公司 100年度自建機器設備以供自用,建造期間累計工程款支出$580,000,建造期間發生實際利息費用為$40,000,可免利息為$50,000。甲公司若向外購買相同機器,需花費$595,000

【評論內容】

可免利息指的就是:如果沒有這個自建案、就不需要承擔的借款利息,改以正面方式描述就是指、因為有這個自建案、所以才需要承擔的借款利息。

【評論主題】67.有關我國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是負責金融監理的唯一機構(B)現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位是屬於「獨立機關」,委員會採「合議制」(C)外匯業務之監理是由金

【評論內容】

金管會置主任委員 1 人,副主任委員 2 人,委員 6 人至 12 人,其中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法務部部長為當然委員,其餘由行政院院長就相關機關首長及具有金融專業相關學識、經驗之人士派(聘)兼之。金管會本會設有四業務處,包括綜合規劃處、國際業務處、法律事務處及資訊服務處;設有四輔助單位,包括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及政風室;設有二任務編組,包括公共關係室及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另為加強金管會與主要國際金融組織及金融主管機關之合作與交流、掌握國際主要金融市場發展,分別於紐約及倫敦設立代表辦事處。為落實執行對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之管理、監督及檢查,金管會下設有四業務局,屬於三級機關,分別為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

【評論主題】72.票據之持有人主張其對發票人有如票載金額之消費借貸關係,而經發票人否認時,請問何人應就借款已如數交付之事實負舉證責任?(A)發票人(B)執票人(C)因票據為無因性證券,執票人不負舉證責任(D)票據

【評論內容】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NID=169140.00

本票雖為無因證券,然票據債務人非不得以自己與執票人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此時固應先由票據債務人就該抗辯事由負舉證之責任,必待為票據基礎之原因關係確立後,法院就此項原因關係進行實體審理時,當事人於該原因關係是否有效成立或已否消滅等事項有所爭執,始適用舉證責任分配原則。倘若執票人主張支票係發票人向其借款而簽發交付,發票人抗辯其未收受借款,則就借款已交付之事實,應由執票人負舉證責任。

【評論主題】70.見票後定期付款之本票,未載見票日期者,應以何日為見票日?(A)當事人所定提示見票期限之任一日 (B)當事人所定提示見票期限之始日(C)當事人所定提示見票期限之末日 (D)當事人所定提示見票期限之

【評論內容】

第122 條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本票,應由執票人向發票人為見票之提示,請其簽名,並記載見票字樣及日期;其提示期限,準用第四十五條之規定。

未載見票日期者,應以所定提示見票期限之末日為見票日。

發票人於提示見票時,拒絕簽名者,執票人應於提示見票期限內,請求作成拒絕證書。

執票人依前項規定,作成見票拒絕證書後,無須再為付款之提示,亦無須再請求作成付款拒絕證書。

執票人不於第四十五條所定期限內為見票之提示或作成拒絕證書者,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