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Irene Y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教育講學專業交流活動,其停留期間依活動行程核定,最長不得逾: (A) 1 個月 (B) 3 個月 (C) 6 個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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