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教育講學專業交流活動,其停留期間依活動行程核定,最長不得逾:

(A) 1 個月
(B) 3 個月
(C) 6 個月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Irene】評論

參考  附表一: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活動事由及停留期間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