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4 下列事項何者屬於行政院之職權?(A)公務人員之銓敘(B)公務人員年終考績(C)公務人員職位分類(D)公務人員退休金
【評論內容】
關於C選項,以下淺見:
公務職位分類法
第一條
公務職位分類,依本法行之。
第二條
本法所用名詞,其意義如左: 一、職位:係分配與每一工作人員之職務與責任。
第十四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廢止理由 考試院為建立新人事制度,而新制定「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故舊法規應予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