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協助低收入戶積極自立,得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辦理脫離貧窮相關措施。參與這些措施之低收入戶,於一定期間及額度內因措施所增加之收入及存款,得免計入社會救助法第4條第1項之家庭總收入
【評論內容】社會救助法 第15-1條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並不屬於我國就業保險法的給付項目內容?(A)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B)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C) 失業被保險人眷屬全民健康保險補助 (D) 跨區就業生活補助
【評論內容】就業保險法 第10條本保險之給付,分下列五種:一、失業給付。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五、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前項第五款之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期間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