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yce Che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 剛生完孩子的張小姐,想在孩子 3 歲以前,陪著他一起成長,因此她依據法令規定,向公司申請育嬰假。下列有關育嬰假的敘述,何者錯誤?(A)父親或母親都能夠申請育嬰假(B)任職滿兩年才可申請育嬰假(C

【評論內容】依據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6條 規定1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