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3 甲為中華民國國民,去年有兩筆臺灣以外的所得,一筆來自中國大陸的所得新臺幣 10 萬元(未在大陸繳任何所得稅),另一筆來自美國的所得新臺幣 20 萬元。若甲適用 40%邊際稅率,因這兩筆所得,增加
【評論內容】美國所得屬於海外所得,納入基本稅額中,未達100萬不予課稅中國大陸所得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此需併入個人所得額中課稅所以課稅額=100000*40%=40000
【評論主題】13 甲為中華民國國民,去年有兩筆臺灣以外的所得,一筆來自中國大陸的所得新臺幣 10 萬元(未在大陸繳任何所得稅),另一筆來自美國的所得新臺幣 20 萬元。若甲適用 40%邊際稅率,因這兩筆所得,增加
【評論內容】美國所得屬於海外所得,納入基本稅額中,未達100萬不予課稅中國大陸所得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此需併入個人所得額中課稅所以課稅額=100000*40%=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