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8 國際法院在 1962 年柏威夏古寺案(Cambodia v. Thailand)判決中,認為泰國不得再主張系爭古寺附近領土主權之理由為何?(A)領土不在國家繼承涵蓋之範圍 (B)已依條約割讓該領
【評論內容】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第48條一、一國得援引條約內之錯誤以撤銷其承受條約拘束之同意,但此項錯誤以關涉該國於締結條約時假定為存在且構成其同意承受條約拘束之必要根據之事實或情勢者為限。二、如錯誤係由關係國家本身行為所助成,或如當時情況足以使該國知悉有錯誤之可能,第一項不適用之。三、僅與條約約文用字有關之錯誤,不影響條約之效力,在此情形下,第七十九條適用之。柏威夏古寺案,又稱瑞隆古寺案,係泰國與柬埔寨就地圖劃界錯誤之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