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3.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分署得對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人核發禁止命令要件之一?(A)義務人為自然人,其滯欠合計達一定金額(B)已發現之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務(C)生活逾越一般
【評論內容】第17-1條 (你欠錢又說沒錢又過太爽 要禁止你過太爽)
【評論主題】5. 甲因深夜大聲喧嘩妨礙公眾安寧而被該轄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裁罰。甲對此裁罰不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5 日內聲明異議(B)甲之聲明異議須以書狀敘明理由為之(C)
【評論內容】社維法56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者,應撤銷或變更其處分;認為不合法定程式或聲明異議權已經喪失或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應於收受聲明異議書狀之翌日起三日內,送交簡易庭,並得添具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