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甲因深夜大聲喧嘩妨礙公眾安寧而被該轄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裁罰。甲對此裁罰不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5 日內聲明異議
(B)甲之聲明異議須以書狀敘明理由為之
(C)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者,應於收受聲明異議書狀之翌日起三日內,送交簡易庭,並得添具意見書
(D)簡易庭若認為甲之聲明異議不符合法定程序但可補正時,應定期先命補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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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C)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

起床塔冊啦(111警特)】評論

社維56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

Aurora】評論

首先判斷甲違反法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

mickey9993200】評論

社維法56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者,應撤銷或變更其處分;認為不合法定程式或聲明異議權已經喪失或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應於收受聲明異議書狀之翌日起三日內,送交簡易庭,並得添具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