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1.有關「雙重因子認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雙重因子認證技術不適合也不應使用於電子支付用途(B)雙重因子認證包含「客戶與銀行所約定的資訊且無第三人知悉」(C)雙重因子認證不包含「客戶生物特徵」

【評論內容】單因子認證:一般常用的個人資訊辨識工具,如 帳號、密碼...。雙因子認證:以三種主要方式取兩種進行辨識。     1、客戶與金融機構所約定之資訊,且無第三人知悉(如密碼、圖形鎖、手勢等)     2、客戶持有設備(與銀行所約定持有之設備)     3、客戶所提供之生物特徵(指紋、臉部、虹膜、聲音、掌紋、靜脈、簽名等)

【評論主題】31.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其在我國境內經營何種業務可向財政部申請按其在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 10%計算所得額?(A)國際運輸 (B)承包營建工程 (C)提供技術服務 (D)出租機器設備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25條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或由財政部核定,國際運輸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五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但不適用第三十九條關於虧損扣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