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哲彥】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6.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時,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若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相關法規命

【評論內容】為甚麼不能用百分之七十?細則第79條:未訂底價且未設置評審委員會或評選委員會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預算金額或預估需用金額之百分之七十者。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以預估需用金額計算之。題目不是沒說底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