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9 事後發生爭議時,其中一方拒絕進行仲 裁。試問,依據仲裁法第 1 條之規定, 簽約時的口頭合意是否可以做為合法的 仲裁協議? (A) 要能舉證口頭約定確實存在,才能作為仲 裁協議。 (B) 爭議有
【評論內容】有關現在或將來之爭議,當事人得訂立仲裁協議,約定由仲裁人一人或單數之數人成立仲裁庭仲裁之。 前項爭議,以依法得和解者為限。 仲裁協議,應以書面為之。 當事人間之文書、證券、信函、電傳、電報或其他類似方式之通訊,足認有仲裁合意者,視為仲裁協議成立。
【評論主題】2 下列有關政府採購法對於分包及轉包的 規定,下列行為何者有誤? (A) 得標廠商得將採購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 行。 (B) 工程得標廠商得將原契約應自行履行之全部 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 6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