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7.甲因刑案被起訴而繫屬於法院。法院審理時,對下列何種案件,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甲之陳述而逕行判決? (A)殺人罪 (B)不能安全駕駛罪 (C)肇事逃逸罪 (D)一般公然侮辱罪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係以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為限。
【評論主題】16 甲向乙銀行貸款新臺幣 1,000 萬元,雙方約定甲應以其所有之 A 屋為乙銀行設定普通抵押權。關 於雙方就 A 屋設定普通抵押權之約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契約
【評論內容】
債權契約(Creditor's rights contract)債權契約是指雙方當事人合意所發生以債權債務為內容的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