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1.根據特殊教育法(民國 112 年 6 月 21 日),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的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下列哪些精神? (甲)適性化、(乙)個別化、(丙)通用設計、(丁)合理調整、(戊)社區化、(己)
【評論內容】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之目標,並納入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