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23 條明定,家庭作為社會之自然基本的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該規定於法官審判時有無適用餘地?請依照憲法及司法院憲法解釋與相關法律闡明之。(25 分)
【評論內容】擬辦是「簽稿」撰擬在用的喔,非正式行函用之格式。
【評論主題】【題組】 ⑶請將此機構圖繪製到試卷上,說明應有瞬心數目,並標示出所有瞬心位置。(10 分)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