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一、請敘述影響健康的環境因子。(25 分)
【評論內容】
民783條
土地所有人因其家用或利用土地所必要,非以過鉅之費用及勞力不能得水者,得支付償金,對鄰地所有人請求給與有餘之水。
償金:使用餘水支付之金錢,稱為「償金」。此項償金之性質,應係使用餘水之對價補償,並非損失賠償之性質。﹝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