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4.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國小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以及設備三組的是何種規模的學校?(A) 六班以下 (B) 七至十二班 (C) 十三班至廿四班 (D)廿五班以上。

【評論內容】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國民小學行政組織如下:(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  教導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  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  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  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