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i-Wen Ma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甲以殺人的意思,建議乙在雷雨外出希望乙遭到雷擊,乙果然遭到雷擊致死,問如何評價甲的行為?(A)過失殺人(B)殺人未遂(C)預備殺人(D)無罪

【評論內容】「客觀歸責理論」中的「風險創造原則」:行為人必須創造一個法所不容許的風險,若未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則不符合原則也就是客觀不可歸責。具有以下3種情況之一,則不具備「風險創造原則」:1.風險降低2.製造不重要風險3.製造法所容許的危險而本題剛好符合第2項「製造不重要風險」:此行為雖然與結果發生有因果關係,但此行為是社會可容許範圍,乃屬日常生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