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un Fu Yeh】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一、試依法院組織法分析比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辦事法官甲、司法事務官乙、法官助理丙,如果承該院法官丁之命,所能辦理事務,有何異同?(25 分)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前段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