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簡大姝】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除追繳稅款外,且按所漏稅額處多少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A)2倍以下 (B)3倍以下 (C)5倍以下 (D)10倍以下

【評論內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51條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

【評論主題】8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申請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出售前須持有該土地多少年以上?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 第 34 條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之;超過三公畝或七公畝者,其超過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依前條規定之稅率徵收之。前項土地於出售前一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前項規定。第一項規定於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者,不適用之。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成滿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土地所有權人,依第一項規定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者,以一次為限。土地所有權人適用前項規定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受前項一次之限制: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

【評論主題】1 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列何項扣除額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以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適用?①房屋租金支出 ②長期照護扣除額 ③醫藥費 ④保險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

【評論內容】

所得稅法第17條(節錄)

(二)列舉扣除額: 1.捐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 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 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 制。 2.保險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 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 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 額限制。 3.醫藥及生育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 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 部認定其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