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i-Yu Che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性別教育: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婚姻教育: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知能之教育活動。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及尊重之教育活動。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指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之教育活動。其他家庭教育事項。「家庭教育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203362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