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羽旋】評論
獎學金:平均八十分以上助學金:平均七十分以上不一樣喔~
【李文雄】評論
一、身心障礙學生: (一)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發給獎學金。 (二)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發給補助金。 (三)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發給獎學金。 (四)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三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發給補助金。 二、資賦優異學生: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發給獎學金。 前項申請,每學年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