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中央主管機關對第二條之大眾運輸事業補貼優先順序如下:
  1.市區汽車客運業,2.公路汽車客運業,3.船舶運送業,4.載客小船經營業及民用航空

    運輸


(A)1243


(B)3412


(C)4123


(D)1234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0823
統計:A(112),B(26),C(24),D(405),E(0)

用户評論

黃薏如】評論

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第二條之大眾運輸事業補貼優先順序如下:  一、市區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  及民用航空運輸業。  二、公營鐵路運輸業。  三、民營鐵路運輸業。  中央主管機關應視年度預算按前項優先順序分配補貼金額,於列為第一  優先之業者獲全額補貼後,再為次一優先順位業者補貼,依此類推。

吳宗宏】評論

是不是依照搭乘人數去計算補貼的優先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