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佳豪】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擁有的完整職權為: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擁有的部分職權是: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Joyce】評論
退伍考保全....
【rockywen1985】評論
讓你考試我來銓敘給你職位
【sillydogkimo】評論
退撫試保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