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依司法院釋字第 654 號解釋,關於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監所一律予以監聽錄音,已逾越必要程度而侵害被告訴訟權
(B)刑事被告與律師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才能獲得確實有效之防禦權
(C)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接見時,監所得予以監聽,所得之資訊並得作為審判上認定被告本案犯罪事實之證據
(D)監所為維持押所秩序必要,於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予以監看而不與聞,尚未侵害訴訟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8232
統計:A(123),B(97),C(1243),D(155),E(0)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C) 妨害被告防禦權之行使,牴觸憲法保障訴訟權之規定(D) 監所為維持押所秩序必要,於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予以監看而不與聞,尚未侵害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