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未具休假七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幾日?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九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3465
統計:A(8),B(6),C(66),D(2),E(0)

用户評論

【用戶】木木(已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10 條公務人員休假得以時計;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定之。休假並得酌予發給補助。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假且未予獎勵者,得累積保留至第三年實施。但於第三年仍未休畢者,視為放棄。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未具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但任職前在同一年度內已核給休假者應予扣除。其未休畢者,視為放棄。第一項補助之最高標準,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商銓敘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