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契約解除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債權人解除契約時,不得併行請求損害賠償
(B)解除契約後,當事人之間無例外地一律彼此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
(C)因解除契約而生之互負回復原狀義務,無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定之適用
(D)解除權行使,定有期間者,如期間屆滿仍未行使,解除權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6364
統計:A(0),B(3),C(1),D(7),E(0)
用户評論
【Pei】評論
看了還是不懂 有人能解釋一下BC錯在哪嗎?
【Ziliya Tzeng】評論
回樓上,(B)選項旨在考民法第259條,後段有講說「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因此,若另有規定,就例外地不用一律彼此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看那個規定或契約怎麼訂而定。(C)選項,對方沒有回復原狀,我就可以主張對方沒回復原狀之前,為什麼我要先回復原狀,我不要。規定在民法第261條準用第26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