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請說明「蒸氣爆炸」的原理與防範之道。(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28758
統計:A(98),B(75),C(146),D(3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無記名證券之權利義務和效力、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同時履行抗辯權

用户評論

【用戶】魏鈺玹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這是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試題這題連題目都打錯了,選項當然也錯了。下列何者得適用於契約解除後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1同時履行抗辯權2危險負擔3情事變更原則4受領勞務者,不必償還價額(A)1.2.4 (B)2.3.4 (C)1.3.4 (D)1.2.3考選部答案是(D)1.2.3

【用戶】張毅之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ABC適用D不適用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下列何者得適用於契約解除後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A)同時履行抗辯權 (B)危險負擔(C)情事變更原則 (D)受領勞務者,不必償還價額修改成為下列何者得適用於契約解除後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1.同時履行抗辯權2.危險負擔3.情事變更原則4.受領勞務者,不必償還價額(A)1.2.4 (B)2.3.4 (C)1.3.4 (D)1.2.3

【用戶】Jovian Chu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259 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