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之導遊人員,不得包庇未具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 21 條接待資格者執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違反規定者,停止其執行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多久?
(A)半年
(B) 1 年
(C) 1 年半
(D) 2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統計:A(1),B(30),C(2),D(7),E(0)
用户評論
【用戶】Clovi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 28 條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之導遊人員,不得包庇未具第二十一條接待資格者執行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違反前項規定者,停止其執行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