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寫了再說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地制法第9條(省政府之編制) 省政府置委員九人,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議,行使職權,其中一人為主席,由其他特任人員兼任,綜理省政業務,其餘委員為無給職,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