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將其市價新臺幣(下同)45 萬元的收藏品 A 瓷器以 50 萬元出售予乙,乙先支付10 萬元,並約定於民國 102 年 4 月 10 日支付剩餘價金及交付買受物 A。4 月 5 日,甲在整理收藏品時,不慎將 A 打破。對該筆買賣感到後悔的乙,能否向甲請求償還已經支付的 10 萬元價金?(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3133
統計:A(31),B(25),C(883),D(28),E(0)

用户評論

【用戶】偽課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bd-制度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