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芙孟】評論
參加承兌行為的人,稱為參加承兌人。按《日內瓦統一法》,參加承兌人可以是除付款人及擔當付款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已經是票據債務人的出票人、背書人或保證人。參加承兌人作參加承兌後,並不是像承兌人那樣成為主債務人,持票人在到期日仍應先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遭拒付時,才向參加承兌人要求付款,參加承兌人則應明付票款。
【孟】評論
參加承兌行為的人,稱為參加承兌人。按《日內瓦統一法》,參加承兌人可以是除付款人及擔當付款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已經是票據債務人的出票人、背書人或保證人。參加承兌人作參加承兌後,並不是像承兌人那樣成為主債務人,持票人在到期日仍應先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遭拒付時,才向參加承兌人要求付款,參加承兌人則應明付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