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ck Fang】評論
第五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原住民幼兒,指當學年度九 月一日滿二歲至入國民小學前者。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定優先權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未超過 該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 保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一律准其入園。 二、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超過該 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 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採 抽籤方式決定之,並應先行公告抽籤地點及時間。參考資料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