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六、有一石油冷卻器,進口石油溫度 58℃,出口溫度 39℃,而冷卻水進口 31℃,出口允許溫度 37℃,當使用套管式熱交換器
【題組】⑴逆流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2756
統計:A(1699),B(146),C(156),D(1520),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檢察官權限、民訴、羈押之期間

用户評論

【用戶】Hao Yu Zh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有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亦予以監聽、錄音,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同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被告在所之言語、行狀、發受書信之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上之參考者,應呈報檢察官或法院),使依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對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接見時監聽、錄音所獲得之資訊,得以作為偵查或審判上認定被告本案犯罪事實之證據,在此範圍內妨害被告防禦權之行使,牴觸憲法第十六條保障訴訟權之規定。

【用戶】易君博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16VS.憲23

【用戶】derek80120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被告在看守所之言語、行狀、發受書信之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上之參考者,應呈報檢察官或法院與憲法第16 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

【用戶】何名鴻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有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亦予以監聽、錄音,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同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使依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對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接見時監聽、錄音所獲得之資訊,得以作為偵查或審判上認定被告本案犯罪事實之證據,在此範圍內妨害被告防禦權之行使,牴觸憲法第十六條保障訴訟權之規定。前開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及第二十八條規定,與本解釋意旨不符部分,均應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