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裝載放射性物質之車輛為專用者,車輛外表面任一點包括其上下兩表面之劑量率,不得超過每小時多少毫西弗?
(A) 0.2
(B) 1
(C) 2
(D) 2.5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統計:A(2),B(1),C(9),D(0),E(0)

用户評論

【用戶】Ku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第 69 條裝載託運物品之車輛為專用者,其輻射強度應受下列規定之限制:一、車輛備有車廂,在運送中可阻止人員接近車廂內部;車輛內部之包件或外包裝,於運送中能保持固定;且在運送途中無裝卸操作時,則每一包件或外包裝外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十毫西弗。二、車輛外表面任一點,包括其上下兩表面,不得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為開敞式車輛,則在車輛外緣投影之垂直平面上任一點,以及在載運物品上表面,車體下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三、在距車輛外側垂直平面二公尺處,不得超過每小時○.一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