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多久以內,不得為之?
(A) 90 日
(B) 80 日
(C) 70 日
(D) 60 日代號:80350頁次:4-3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2121
統計:A(4),B(0),C(0),D(47),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 第165條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十五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第一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不得為之。前二項期間,自開會日或基準日起算。